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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男子非法电鱼1.5斤,赔了1000尾鱼苗,还要被拘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28  浏览次数:113
核心提示: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近日,绵阳市三台县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

  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近日,绵阳市三台县首例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同时,被告人与公益诉讼起诉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某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在河内投放1000尾鱼苗。

  2018年3月7日晚,被告人刘某某在三台县绿豆河互利村河段,使用增压器等禁用的捕鱼工具,采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鱼类1.5斤,被执法部门当场查获。

  三台县检察院就此案依法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建议责令刘某某承担对三台县绿豆河流域水生资源的修复责任。审理中,刘某某表示自愿认罪,并愿意承担附带民事责任,承诺向该河域投放鱼苗补过,同时与三台县检察院达成调解协议:由刘某某承担环境修复责任,于2018年9月22日前在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局的监督下在涪江河三台段明台电站上游投放1000尾规格0.2—0.3斤/尾的花鲢鱼苗。

  法院审理后,根据案件的事实、性质、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程度及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遂作出判决:判处刘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刘某某于近日在各部门的监督下,完成了鱼苗投放义务。

  链接:电捕鱼的危害

  刘某某在禁渔期采用电鱼方式进行捕鱼的行为对水生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

  其一,电捕鱼对渔获物没有选择性,电极产生的扩散电流会导致所触及的各类水生动物死亡或者受损,危害面广;

  其二,对侥幸逃脱电击的鱼类,其性腺生理功能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伤,极易导致不育,直接影响种群繁衍;

  其三,电捕鱼对浮游生物、无脊椎动物、软体动物等造成致命伤害,水生食物链遭受破坏,危害生态安全;

  其四,遭电击死亡但未被捞取的水生生物沉入水底,腐败变质,污染水环境。(蒋金廷 杜筱 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赵利宾)

      编辑: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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