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绵阳新闻网讯 “我是嘉来·涪滨印象小区的一名业主,把车停在自家楼下的路边,过了一夜,第二天出门,被门卫拦住,说是要收取16元的停车费,小区道路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到底该不该收费?要收停车费,为什么会收这么高,收费标准是谁制定的?”近日,嘉来·涪滨印象小区业主张女士打进绵阳日报社新闻热线2268888反映。
小区共有道路临时停车物业该不该收取停车费?9月12日,嘉来·涪滨印象客服中心公开发布了一份“关于业主诉求的回复”,里面提到了嘉来·涪滨印象小区物业收费的“包干制”,即业主向物业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盈亏均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并列举了物业费主要开支事项。对于共有物业的经营与管理,该回复说,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对小区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地面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所得经营收入按产权方达成的协议进行分配,地面停车场收取临时停车占用费,按照绵阳市物价局批准的价格标准收取,所得收益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进行分成。
9月17日,记者来到嘉来·涪滨印象客服中心了解此事的处理情况,一位物业工作人员说:“停车过夜收取16元,是按照商业停车场的标准收取的,只有一次,市发改委的相关同志到小区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处理,目前物业已对小区停车收费标准进行了调整,未在小区过夜的,一次停车收费3元,在小区停车过夜的,一次收费5元,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得到了小区居民的认可。”(绵阳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荣 文/图)
编辑:蒋小莉